狄仁杰俸禄的变迁
开头
唐朝名臣狄仁杰,以其卓越的政治才华和公正廉明的人格著称。关于狄仁杰俸禄的变化,史料中记载甚少,但从现有的资料中,仍可窥见其俸禄的浮动情况。
一、任官之初的俸禄
狄仁杰于贞观十九年(公元645年)考中进士,授任汴州判佐。根据唐朝的俸禄制度,判佐的俸禄为正七品下,年俸为二百四十石。
二、担任县令后的俸禄提升
狄仁杰在汴州任职期间,政绩斐然,受到上级的赏识。武则天登基后,狄仁杰历任宁州、复州、邓州等县县令。县令的俸禄为从六品上,年俸为三百石。
三、出任大理寺少卿的俸禄
开元元年(公元713年),狄仁杰出任大理寺少卿。大理寺少卿的俸禄为正五品下,年俸为三百六十石。
四、升任宰相后的俸禄
开元三年(公元715年),狄仁杰被任命为宰相。宰相的俸禄为正三品上,年俸为五百石。
五、吏部尚书任上的俸禄
狄仁杰晚年兼任吏部尚书。吏部尚书的俸禄与宰相相同,均为正三品上,年俸为五百石。
六、降职后的俸禄
神龙元年(公元705年),狄仁杰因得罪韦后被贬为彭州刺史。彭州刺史的俸禄为正四品上,年俸为四百石。
七、复任后的俸禄
景龙元年(公元707年),狄仁杰被武则天重新启用,出任宰相。他再次享受正三品上宰相的俸禄,年俸为五百石。
结论
狄仁杰的俸禄随着其官职的升迁而不断提升。他唯一的一次俸禄降级,是因政治斗争而被贬为刺史所致。复任宰相后,他又恢复了正三品上的宰相俸禄。